昨天是省公安厅交管局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集中处理的最后期限,从今天起,凡是超速50%以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吊销驾驶证;5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一律扣车。
昨天上午,笔者在县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看到,办事窗口前挤满了接受处理的车主,工作人员正忙碌地核对信息打印罚单,这场景与之前10多天相比形成明显反差。
据工作人员介绍,自省公安厅将集中处理期限从6月10日顺延至6月30日后,原先的缴罚高峰得以缓解,直到6月25日,违法的车主也只是陆陆续续前来处理。可是,在最后期限到来前这几天,来接受处理的车主逐渐增多,出现了排队等待处理的情景。
当笔者向现场车主打听原因时,许多车主只是轻描淡写地解释,前些日子太忙,所以选择晚些前来接受处理。
据统计,截至昨天,县交警部门共处理交通违法行为11万例。但是,仍有涉及6万多例交通违法行为车辆的车主没有主动前来接受处理,其中严重超速50%以上的有近千例。
据县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经过前阶段大力宣传,大多数违法车主能够主动接受处罚,不过有些违法已达5次或超速50%以上的车辆车主还心存侥幸,企图逃避惩罚。
对此,从今天起,县交警大队根据要求,停止对在省内其它地级市辖区发生的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处理,恢复至仅接受全市普通道路违法行为处理。同时,交警部门组织全队警力上路,对过往车辆进行设卡检查,一旦在路面上查获有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记录达到5次或有超速50%以上的,当场予以暂扣车辆,其中超速50%以上的,严格依法进行吊销驾驶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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